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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駕考新規定預覽
科目三的流程
a)上車準備;
a)起步;
b)直線行駛;
c)加減擋位操作;
d)變更車道;
e)靠邊停車;
f)直行通過路口;
g)路口左轉彎;
h)路口右轉彎;
i)通過人行橫道線;
j)通過學校區域;
k)通過公共汽車站;
l)會車;
m)超車(增加項目);
n)掉頭;
o)模擬夜間燈光使用;
以下為科目三16項詳細操作方法:
1.1.1 道路駕駛技能考試
1.1.1.1 上車準備
逆時針繞車一周,觀察車輛外觀和周圍環境,確認安全。打開車門前應觀察后方交通情況。
1.1.1.2 起步
起步前檢查車門是否完全關閉,調整座椅、后視鏡,系好安全帶,檢查駐車制動器、擋位,啟動發動機。檢查儀表,觀察內、外后視鏡,回頭觀察后方交通情況,開啟轉向燈,掛擋,松駐車制動,起步。起步過程平穩、無闖動、無后溜,不熄火。
1.1.1.3 直線行駛
根據道路情況合理控制車速,正確使用擋位,保持直線行駛,跟車距離適當,行駛過程中適時觀察內、外后視鏡,視線不得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s。
1.1.1.4 加減擋位操作
根據路況和車速,合理加減擋,換擋及時、平順。
1.1.1.5 變更車道
變更車道前,正確開啟轉向燈,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并向變更車道方向回頭觀察后方道路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后變更車道,變更車道完畢關閉轉向燈。變更車道時,判斷車輛安全距離,控制行駛速度,不得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
1.1.1.6 靠邊停車
開啟右轉向燈,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右側交通情況,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后,減速,向右轉向靠邊,平穩停車。拉緊駐車制動器,關閉轉向燈。停車后,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30cm以內。需要下車的,回頭觀察左后方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后,緩慢打開車門,下車后關閉車門。
1.1.1.7 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
合理觀察交通情況,減速或停車瞭望,根據車輛行駛方向選擇相關車道,正確使用轉向燈,根據不同路口采取正確的操作方法,安全通過路口。
1.1.1.8 通過人行橫道線
減速,觀察兩側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后,合理控制車速通過,遇行人停車讓行。
1.1.1.9 通過學校區域
提前減速至30km/h以下,觀察情況,文明禮讓,確保安全通過,遇有學生橫過馬路時應停車讓行。
1.1.1.10 通過公共汽車站
提前減速,觀察公共汽車進、出站動態和乘客上下車動態,著重注意同向公共汽車前方或對向公共汽車后方有無行人橫穿道路。
1.1.1.11 會車
正確判斷會車地點,會車有危險時,控制車速,提前避讓,調整會車地點,會車時與對方車輛保持安全間距。
1.1.1.12 超車(新增項目,以前六安地區沒有該項目)
超車前,保持與被超越車輛的安全跟車距離。開啟左轉向燈,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左側交通情況,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后,選擇合理時機,鳴喇叭或交替使用遠近光燈,從被超越車輛的左側超越。超車時,觀察被超越車輛情況,保持橫向安全距離。超越后,開啟右轉向燈,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右側交通情況,并回頭觀察確認不影響被超越車輛正常行駛的情況下,逐漸駛回原車道,關閉轉向燈。
1.1.1.13 掉頭
觀察前、后交通情況,確認安全后減速或停車,開啟左轉向燈、掉頭。掉頭時不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的正常通行。
1.1.1.15 模擬夜間燈光使用
按1.1.1.14要求操作。
以下為科目三評判標準:
1.1.1.1 通用評判
1.1.1.1.1 不合格情形
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評判為不合格:
a)不按規定使用安全帶或者戴安全頭盔的;
b)遮擋、關閉車內音視頻監控設備的;
c)不按考試員指令駕駛的;
d)不能正確使用燈光、雨刮器等車輛常用操縱件的;
e)啟動發動機時擋位未置于空擋(駐車擋)的;
f)綠燈亮起后,前方無其他車輛、行人等影響通行時,10秒內未完成起步的;
g)起步時車輛后溜距離大于30cm的;
h)駕駛汽車雙手同時離開轉向盤的;
i)單手控制轉向盤時,不能有效、平穩控制行駛方向的;
j)車輛行駛方向控制不準確,方向晃動,車輛偏離正確行駛方向的;
k)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選擇行駛車道、速度的;
l)使用擋位與車速長時間不匹配,造成車輛發動機轉速過高或過低的;
m)車輛在行駛中低頭看擋或連續2次掛擋不進的;
n)行駛中空擋滑行的;
o)視線離開行駛方向超過2s的;
p)違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影響交通安全的;
q)不按交通信號燈、標志、標線或者交通警察指揮信號行駛的;
r)不按規定速度行駛的;
s)車輛行駛中騎軋車道中心實線或者車道邊緣實線的;
t)長時間騎軋車道分界線行駛的;
u)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不使用或錯誤使用轉向燈的;
v)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前,開轉向燈少于3s即轉向的;
以上兩項評判從專項評判引入到綜合評判,之前扣10分,現在直接不合格
w)爭道搶行,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
x)行駛中不能保持安全距離和安全車速的;
y)連續變更兩條或兩條以上車道的;
z)通過積水路面遇行人、非機動車時,有不減速等不文明駕駛行為的;
aa)遇行人通過人行橫道不停車讓行,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
ab)將車輛停在人行橫道、網狀線內等禁止停車區域的;
ac)行駛中身體任何部位伸出窗外的;
ad)制動、加速踏板使用錯誤的;
ae)對可能出現危險的情形未采取減速、鳴喇叭等安全措施的;
af)因觀察、判斷或者操作不當出現危險情況的;
ag)駕駛摩托車時手離開轉向把的;
ah)二輪摩托車在行駛中左右搖擺或者腳觸地的;
ai)摩托車制動時不同時使用前、后制動器的;
aj)考生未按照預約考試時間參加考試的。
1.1.1.1.2 扣10分情形
考試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扣10分:
a)駕駛姿勢不正確的;
b)起步時車輛后溜,但后溜距離小于30cm的;
c)操縱轉向盤手法不合理的;
d)起步或行駛中掛錯擋,不能及時糾正的;
e)轉彎時,轉、回方向過早、過晚,或者轉向角度過大、過小的;
f)換擋時發生齒輪撞擊的;
g)遇情況時不會合理使用離合器半聯動控制車速的;
h)因操作不當造成發動機熄火一次的;
i)不能根據交通情況合理使用喇叭的;
j)制動不平順的;
k)遇后車發出超車信號,不按規定讓行的。
1.1.1.2 專項評判
1.1.1.2.1 上車準備
上車準備按下列規定評判:
a)未逆時針繞車一周檢查車輛外觀及周圍環境的,不合格;
b)打開車門前不觀察后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1.1.1.2.2 起步
起步按下列規定評判:
a)制動氣壓不足起步的,不合格;
b)車門未完全關閉起步的,不合格;
c)起步前,未觀察內、外后視鏡,回頭觀察后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d)啟動發動機時,擋位未置于空擋(駐車擋)的,不合格;
e)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未及時糾正的,不合格;
f)不松駐車制動器起步,但能及時糾正的,扣10分;
g)發動機啟動后,不及時松開啟動開關的,扣10分;
h)道路交通情況復雜時起步不能合理使用喇叭的,扣5分;
i)起步時車輛發生闖動的,扣5分;
j)起步時,加速踏板控制不當,致使發動機轉速過高的,扣5分;
k)啟動發動機前,不檢查調整駕駛座椅、后視鏡、檢查儀表的,扣5分。
1.1.1.2.3 直線行駛
直線行駛按下列規定評判:
a)方向控制不穩,不能保持車輛直線運行的,不合格;
b)遇前車制動時不及時采取減速措施的,不合格;
c)不適時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交通情況的,扣10分;
d)未及時發現路面障礙物或發現路面障礙物未及時采取減速措施的,扣10分。
1.1.1.2.4 加減擋位操作
加減擋位操作按下列規定評判:
a)未按指令平穩加、減擋的,不合格;
b)車輛運行速度和擋位不匹配的,扣10分。
1.1.1.2.5 變更車道
變更車道按下列規定評判:
a)變更車道前,未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并向變更車道方向回頭觀察后方道路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b)變更車道時,判斷車輛安全距離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c)變更車道時,控制行駛速度不合理,妨礙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1.1.1.2.6 靠邊停車
靠邊停車按下列規定評判:
a)停車前,不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右側交通情況,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不合格;
b)考試員發出靠邊停車指令后,未能在規定的距離內停車的,不合格;
c)停車后,車身超過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的,不合格;
d)需要下車的,在打開車門前不回頭觀察左后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e)下車后不關閉車門的,不合格;
f)停車后,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50cm的,不合格;
g)停車后,車身距離道路右側邊緣線或者人行道邊緣超出30cm,未超出50cm的,扣10分;
h)停車后,未拉緊駐車制動器的,扣10分;
i)拉緊駐車制動器前放松行車制動踏板的,扣10分;
j)下車前不將發動機熄火的,扣5分。
1.1.1.2.7 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
直行通過路口、路口左轉彎、路口右轉彎按下列規定評判:
a)不按規定減速或停車瞭望的,不合格;
b)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轉彎通過路口時,未觀察側前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c)不主動避讓優先通行的車輛、行人、非機動車的,不合格;
d)遇有路口交通阻塞時進入路口,將車輛停在路口內等候的,不合格;
e)左轉通過路口時,未靠路口中心點左側轉彎的,扣10分。
1.1.1.2.8 通過人行橫道線、學校區域、公共汽車站
通過人行橫道線、學校區域、公共汽車站按下列規定評判:
a)不按規定減速慢行的,不合格;
b)不觀察左、右方交通情況的,不合格;
c)未停車禮讓行人的,不合格。
1.1.1.2.9 會車
會車按下列規定評判:
a)在沒有中心隔離設施或者中心線的道路上會車時,不減速靠右行駛,或未與其他車輛、行人、非機動車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b)會車困難時不讓行的,不合格;
c)橫向安全間距判斷差,緊急轉向避讓對方來車的,不合格。
1.1.1.2.10 超車(新增項目,以前六安地區沒有該項目)
超車按下列規定評判:
a)超車前,不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左側交通情況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不合格;
b)超車時機選擇不合理,影響其他車輛正常行駛的,不合格;
c)超車時,未回頭觀察被超越車輛動態的,不合格;
d)超車時未與被超越車輛保持安全距離的,不合格;
e)超車后,駛回原車道前,不通過內、外后視鏡觀察后方和右側交通情況并回頭觀察確認安全的,不合格;
f)在沒有中心線或同方向只有一條行車道的道路上從右側超車的,不合格;
g)當后車發出超車信號時,具備讓車條件不減速靠右讓行的,扣10分。
1.1.1.2.11 掉頭
掉頭按下列規定評判:
a)不能正確觀察交通情況選擇掉頭時機的,不合格;
b)掉頭地點選擇不當的,不合格;
c)掉頭前未開啟左轉向燈的,不合格;
d)掉頭時,妨礙正常行駛的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的,扣10分。
1.1.1.2.12 夜間行駛
夜間行駛按下列規定評判:
a)不能正確開啟燈光的,不合格;
b)同方向近距離跟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c)通過急彎、坡路、拱橋、人行橫道或者沒有交通信號燈控制的路口時,不交替使用遠近光燈示意的,不合格;
d)會車時不按規定使用近光燈的,不合格;
e)通過路口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f)超車時未交替使用遠近光燈提醒被超越車輛的,不合格;
g)在有路燈、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駛時,使用遠光燈的,不合格;
h)在路邊臨時停車不關閉前照燈或不開啟示廓燈的,不合格;
i)進入無照明、照明不良的道路行駛時不使用遠光燈的,扣5分。
1.1.1.2.13 模擬夜間燈光使用
模擬夜間燈光使用評判按1.1.1.2.12規定執行。
科目一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駕駛的變化主要是調整了理論考試的試題內容和比例,突出了安全文明行車、典型違法行為認知等內容的考核,考試內容更加貼近實用。
2017年駕考新規定相關新聞
駕考新規2017實施時間:駕考新規10月1日起實施
8月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發布稱:“配套駕考改革和《公安部關于修改<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的決定》(公安部令第139號)實施,我所完成了《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與方法》(GA 1026)等駕駛人考試相關行業標準修訂,標準將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記者看到,文中公布了5個文件:公安部令第139號關于考試系統設備質量管理要求;行業標準《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GA 1026);行業系列標準《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系統通用技術條件》(GA/T 1028.1、GA/T 1028.3、GA/T 1028.4);行業標準《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場地及其設施設置規范》(GA 1029);機動車駕駛人考試系統軟件安全性管理要求,但未對文件做詳細解讀。
昨日,記者查詢公安部等網站,未發現有公布《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GA 1026)的詳細內容。
省交管局工作人員昨日表示,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微發布確實是官方微信,是權威信息,但省區交管部門現在沒有收到正式文件。“這個《機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和方法》具體內容,我也沒找到。”該工作人員表示。
多個操作項目設定完成時限
記者發現,關于駕考新規的具體內容已在網上流傳。據《江南都市報》報道,新的駕考標準調整了理論考試的試題內容和比例,更加突出安全文明行車、典型違法行為認知等內容的考核,考試內容更加貼近實用。
《江南都市報》報道稱,這次改革最大的變化是倒車入庫、側方停車增加了時間限制。此前只是規定了“倒車入庫”“、側方停車”的具體操作規范,但新標準對完成操作的時間進行了限制。其中,倒車入庫完成時間不能超過210秒,側方停車不能超過90秒,一旦超出時間即判為不合格。
據報道,科目三道路駕駛技能考試也有多項操作增加了時間限制。
比如,綠燈亮起后的車輛起步,原本并無時間限制,但新標準明確規定“前方無其他車輛、行人等影響通行時,10秒內未完成起步的”直接評判為不合格。起步、轉向、變更車道、超車、靠邊停車等操作,此前標準要求必須打轉向燈,沒有打轉向燈的扣10分。但是新標準更嚴格,不打轉向燈的直接不合格。打了轉向燈但時間未滿3秒就轉向的直接不合格。